擴大廣管局職權法案二讀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二諸一項旨在擴大廣播事務管理局權力範圍的條例草案
行政司曹廣榮指出,根據這項條例草案,廣管局便能獲得監管電台廣播的權力 和職能,與現時監管電視廣播的權力和服能大致相同,
曹慶榮在動議二諳一九八九年廣播事務管理局 ( 修訂 ) 條例草案時說,至目前 為止,廣播事務管理局主要是處理有關無線電視的事宜;但亦曾應邀就若干其他 廚播本官向政府提供意見。
他說:「由於香港商業電台有限公司即將獲發給新牌照,而政府亦有意在一九 九零年發出另一個商業電台牌照,現在雖然正是把廣播事務管理局的監管檬力及 能正式擴展,以包括電台廣播事務的適當時候,
曹度榮說監管電台廣播的權力和能包括向持牌機構發出有關節目内容、廣告 及技術標準的守則及指令;在持牌機構違犯法倒、規例,指令、守則或持牌條件 時,判處罰款 ·
此外亦可根據總督會同行政局的指示,就撤銷電台廣播牌照事宜,進行調查; 以及處理有關電台廣播的投訴。
他補-
說,條例草案亦包括一項規定,使有關人士可以有權就廣播事務管理局 的決定,向總督會同行政局提出上訴,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立法局通過藥劑及毒藥條訂規例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通過一九八九年藥劑及毒藥(修訂)(第二號)規例, 修訂根據藥劑及毒藥條例規定的注册及籍發牌照和證明書的費用。
署理衛生福利司薛明在提出動議時,解釋劑及毒藥條例第二十九條授藥劑 業及毒藥管理局在徵得立法局同意後,可制訂規例以規定根據該條例進行註册及 簽發牌照和證明書所收取的費用,
他説,管理局議決修訂藥劑及毒藥規例附表九所載列的各項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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