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十月至一九八五年九月的平均指數等於一百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
乙類消費物價指數
分類
一九八九一九八九一九八八一九八九一九八九一九八八 年五月 年四月 年五月 年五月年四月
年五月
(雙動百
(變動百
(變動百
變動百
分率
分率)
分率!
分率)
食屋
129.7
+1.8
+13.8
138.7
+1.1
+13.8
121.0
+0.4 +7.2
116.4
+0.5
+5.6
燃料及電力
95.7
-0.5
+2.5
96.2
-8.7
+2.4
烟酒(家用)
133.0
+0.1
+7,1
133.9
+0.1
+7.3
衣
履
137.5
+1.9
+9.5
140.6
+1.8
+9.8
耐用物品
122.4 +1.8
+3.4
121.6
+0.8 +3.5
雜項物品
131.7
+0.2
+8.5
131.4
+0.3 +8.0
交通及車輛
134.2
+1.9
+11.6
133.3 +1.9
+11.7
服
務
137.4
+0.5
+9.8
138.@
+0.6
+10.5
所有項目
128.4
+0.9
+18.6
128.1
+8.9 +10.1
+
截至一九八九年五月的十二個月内的平均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和平均乙類消費物 價指數分別為一貳二點三和一貳二點一,較對上一年同期的平均指數分别上升百 分之八點七和百分之八點五,
在截至一九八九年五月的三個月内,經垂節性調整的甲類消贊物價指數和乙類 消費物價指數,平均每月均上升百分之零點八,
甲類和乙類消 物價指數是根據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度住户開支調查結果,分別 以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三十的本港市區住戶的開支模式計算,
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對象,是在該期間每月開支在二千元至六千四百九十九元 之間的家庭;而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對象,則為每月開支在六千五百元至九千九 百九十九元之間的家庭,
以下為兩類消費物價指數所包括的九個商品/服務組別的一九八九年五月份指 數,與一九八九年四月和一九八八年五月的指數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