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年後出入自由將維持

布政司霍德爵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給劉健儀議員所提問題的書面 答覆表示,一九九七年後,受僱於香港的外籍人士會繼續享有現時進出香港的自由,

霍德爵士表示,聯合聲明内有多項説明香港特别行政區出入境自由的條文·

根據聯合聲明第三款(五),香港特別行政區會依法保障旅行、遷徒、選擇職 業等各項權利和自由·

其他條文使有效旅行證件持有人可自由離開香港特别行政區而無需特别批准, 但至於其他國家和地區人士的入境、逗留和離境,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則可實行出 入境管制

霍德爵士說,這些條文的目的在使香港現行的出入境自由能夠在一九九七年後 保持不變,

他說:「外籍人士對香港經濟會獻重大,一九九七年後將可繼續為香港服務, 且可繼續享有現行各種自由,包括進出香港的高度自由在内J

「在這方面,我想强調的一點是,一九九七年後,只有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才 能決定是否批准外籍人士入境和留港工作,

他補-

說:「對於這項決定權的行使,中國政府是不參與意見的;」.

布政司說,外籍人士若能成為在香港特别行政區有居留權的永久居民,所享有 的旅行自由便會更多,

霍德爵士說:「根據聯合聲明的規定,外籍人士若在香港連居住七年或以上 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便可取得居留權」

他說,中英兩國政府透過聯合聯絡小組進行討論後,雙方達成以下協議:有關 人士只須簽署一項簡軍的聲明,便可證明他已把香港當作永久居住地。

愛德爵士說:「因此,外籍人士要成為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永久居民,相當容易

· ]

「取得這種身份後,他們便自動享有進入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權利,以及在香港 特别行政區居住和工作的權利,而毋須受到施行於非永久居民的出入境管制·」

立廿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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