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訂法案二 放寬兒童踏軍車之規定

運輸司梁文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動港二請旨在放寬現時對兒童踏軍中的 規定的一九八九年道路交通(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

道路交通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任何人士均不得出租軍車或三輪車予十一歲以 下的兒童,或容許十一歲以下的兒童,在没有成年人看管下,在道路上踏軍車或 三輪車

不過,近年政府已興建了多條軍車徑和多個軍中花園,這些設施與車輛交通分 隔,兒童可在其中安全踏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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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為鼓勵兒童使用該類街道以外的軍車設施,這項條例草案以新條文取代第五十 四條,容許十一歲以下無成年人陪同的兒童,在運輸署署長認為適合及劃作此類 用途的地區踏軍車或三輪車,此等地區劃出後,便會設置逋兰的標誌

在此類地區及鄰近禁止汽車行駛區的地方出租軍車或三輪車予十一歲以下的兒 棄,亦將不受管制·

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廣播事務管理局出版第一次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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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於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和亞洲電視有限公司的牌照均於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三十 日屆滿,故廣播事務管理局經歷了一個既麥忙而又富挑戰性的第一年,

廣播事務管理局是在一九八七年九月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成立,負責對兩 個電視台發牌及持牌條件進行全面檢討,以便就發出新牌照的條件向行政局提出

上述是廣播事務管理局第一次報告有關香港電視廣播業進展的其中一個項目

報告書今日( 星期三)呈交立法局省魔,内容是檢討廣播事務管理局一九八七 年九月至一九八八年八月的工作,

報告團指出,修改電視條例的工作及檢討發牌條件,調查持牌人重組及資本投 資建議及檢討電視業務守則等都是非常複雜的工作,需要徹底及詳細的研究·

這些工作的目的是確保對市民大衆提供高水平的廣播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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