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數的個案中,負責接見的人境事務主任幽對甄别提出建議,再交由高級 境事務主任認可或覆檢,

甄别的結果將會以一份關於確定難民身份的通知需親自交予越南船民,或在該 船民居住的羈留中心内嵩眼地方張貼·

至於建議成立的覆檢委員會,將會考慮那些被審定為非難民人士的上訴個案, 現時對甄别決定提出異潑的個案是由港督會同行政局處理。

覆檢委員會的工作及程序將會在有關規例呈交行政局批准時,另行呈交行政局 審議·

預計覆審委員奮將以開門方式進行覆審,並以該委員會認為合適的決定來確定 或推翻最初的審定結果・委員帝的決定將是最終的決定,並無需對決定提出理由,

委員團進行聆訊時將不准有法律代表出席,但申請人可在其法律代表協助下, 對上訴事宜作出有關的準備,

根據建議,每一個覆檢委員會的成員將包括一名出任所有覆檢委員會主席的人 士或各委員會的副主席,及一名成員,全部由港督委任,

韓新指出,政府已和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代表,包括日内瓦聯合國難民專員公 署的法律人魚商討甄别及上訴程序的建議修訂·

他說:「就加速甄别及上訴過程的目標及對現行程序的建議修訂,包括成立覆 檢委員魏以考慮上訴個案,我們已和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達成基本的協議,但仍有 一些問題須作進一步商討·」

「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亦已答允承據透過義務工作發展局,為上訴人士就預備 上訴工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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