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將故意干擾纜車罪行的最高刑罰由現時的一百元增加至五千元及入獄 六個月

該條例草案亦將該公司的僱員因工作時疏忽以致危及或可能危及纜車系統安全 的行為列為罪行,

在附屬法例方面,條例草案規定總督會同行政局可以制定規例以管制纜車系統 工程,該系統的維修及操作,和提供安全操作系統等,

若條例草案在立法局獲得通過,當局將制訂山頂纜車 (安全 ) 規例以代替目前 的山頂纜車規則,配合現代化的纜車系統

該公司亦可以制訂新的附例以代替現有的附例,但必須獲得立法局的批准。

該等附例的目的是管理乘客的行為,

在車費方面,根據條例草案,該公司將繼續自行釐定車费

該公司將繼績出售月票予經常使用纜車人士,而其無價將不會超過軍程的成人 全程中用平價的二十五倍。

條例草案於五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局,

演藝局撥款二千三百萬

資助本港五個演藝團體

演藝發展局已向政府建議撥款約二千三百萬元予本 省潰藝團體,以資助他 們於一九八九至九零財政年度内的一般經費支出,

舘五個演藝團體包括香港芭蕾搛團、城市鲨代擗蹈團、中英劇團、香港藝術節 協曺及香港藝穗節,他們所獲資助之實際數額如下:

香港芭蕾舞團:·千零五十萬六千元;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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