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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監委員會脫離公務員制乃明智之舉
一九八九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建融監察委員會脱離公務員的 體制,是明智而照顧現實的做法,
立法局議員張人龍今日(星期三) 在該項草案於立法局恢復辯論時作以上表, 他認為將來監察委員會要對證券及期貨業進行有效的監察,先決條件在乎監察者 必須以大公無私的崇高態度,獨立而負責地發揮監察的功能,
張議員又指出,監察制度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委員會是否獲賦予恰 此的權力,
但他强調,監察委員會不應只顧施行權力或追求極權,而演變成為「既得利益 者」,甚至不肯下放應有的權利和夔務於市場,
他說:「反之,監察委員會應該要在維護市場秩序以及保存市場自律之中,力 求平衡,協助市場於不被干預的情況下自由運作,」
張議員建議當局應該設立完善的檢討制度,來研究市場自律的成熟程度,確保 監察委員會能夠在適當時間交回部分監察任予有足夠自律性的市場,
此外,他希望當局能貫徹關注下列各點,
首先,在公布被調查公司的名字方面,一定要業顧到此舉對該公司可能帶來的 打擊和損失,除非有真憑實據,否則被公開名字的公司,在聲譽上將受無可挽 回的損害 ·
其次,應該盡量尊重個人的私隱權,例如在處理被調查的公司的客戶資料時, 即使涉及政府其他部門的私人資料,亦應加以保密,
有關監察委員會將來的資源問題,張議員指出未來的監察委員會依靠從市場活 動中抽取费用的方法,很難確保有固定的經費來源,萬一業内投資活動縮,届 時怎樣削減開支,政府如何肩負財務上的責任,都應及早作出妥善安排,
他並肯定規模較小的證券及期貨經紀對市場的貢獻,他希望這些經紀不會因將 來各種條例,特别是法案中第二十六條款有關財政資源規則的整頓和修改,而被 迫退出競争
他說:「希望當局能夠給予他們合理的安排,有計劃地改善他們的競爭力,
最後,張議員對一般投資大衆未有對條例草案反映他們的意見感到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