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建議攜展至輕鐵

一九八九年交通意外傷亡者 ( 援助基金 )(修訂)條例草案今日(星期四)在 憲報刊登,旨在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擴大至輕便鐵路系統(簡稱經)的輕 維車輛·

根據現行法例,一宗輕鐵意外若是在其他車輛與行人均可共用的道路交匯處發 生,受傷的人士已有資格申請是項援助基金,然而,在輕鐵專用路軌範圍發生的 意外中受傷的人士現時則不符合申請援助資格·

政府發言人說:「基於輕鐵路軌範圍的開淑性質;並且事實上所有與電車有關 的意外傷亡者均有資格申請是項援助基金;因此條例草案建議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計劃的範圍應該擴展至所有輕纖意外傷亡者;無音意外發生在輕鐵路軌任何部分 ,均符合申請資格。

發言人解釋,條例草案的條款與及對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運作的有關行政 文件所作的修訂建議將可使在涉及輕車輛的意外中受傷的人士,於條例草案制 定前有資格向基金申請援助,

任何這類申請,須於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前提交社會福利署署長·

條例草案亦規定經營經銷系統的九廣鐵路公司向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提供款 項;供款日期由一九八八年三月一 謝系統開始試車起,

發雷人說,九廣鐵路公司對條例草案中的有网建議予以支持;並且表示願意向 基金提供款項·

條例草案預計於四月十二日提交立法局。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旨在為在交通意外中受傷面損失了三天或以上的工作收

入或賺取收入能力的人士提供經濟援助,

至於在意外中死亡的人士,其家屬亦可申請助,

社會福利署署長則負責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的行政管理·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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