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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點三六厘

在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七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券:

六點八四厘

在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七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券:

七點三二

在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五日或鲨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以前 所發出的偷税券;及

七點八零厘

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

舉例:

根據一般規定,購入已達三十六個足月而仍未用以繳税的儲稅券,能不能繼續

於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四月二十二日及五月二十二日分别購入的一干元 面額儲稅券,而於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應完税日期用以總税,其利息計算辦 法如下:

一九八九年

按月毖六元九角計

儲税券面值

購入日期

六月廿一日付税

可得利息

一干元

一九八九年

足三個月

二十元七角

三月二十二日

一千元

一九八九年

定兩個月

十三元八角

四月二十二日

一九八九年

足一個月

六元九角

五月二十二日

合計可得利息

四十一元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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