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儲税券利率增加

財政司已授權由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起,儲税券的利息率由年忠七點三二厘( 免税)增至七點八零厘(免税),有關法例告示已於昨日(星期一)出版的憲報 發表

儲税券的利患按月計算,若以新利率計算,即每一百元每月可獲得利忠六角五 分,所獲利息是按照税券購入之日起至用以總稅之日止,以月計算,

政府發言人表示,隨税券供維税用時始能獲付利息,如將儲稅券照面值兑現, 不獲付利息·

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或當日以後發出的儲稅券,將按照新利率計算,

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八日以前購入的税券,將維請按照以下的利息率計算:

四點三二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 以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三點二四厘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或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日以 前所發出的健税券;

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九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i

二點季四厘

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九日或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日以 前所發出的储税券

二點七六厘

在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券;

三點三六厘

在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四點三二厘

在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以 前所發出的税券

四點八厘

在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或當日以後及在一九八八年六月廿九日以 前所發出的儲税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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