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農處三項服務 下月起增收费用
漁好處宣布由該處提供的三項服務,繼有關法例修訂後,由本年三月一起增 加收費
這三項收赟包括由政府牲畜檢疫或起卸站運往非政府居房的搬運牲口苦、出口 植物檢驗費及海魚養殖牌照費·
根據公衆衛生(鳥)條例收取的搬運牲口費,每頭牛將由一元增至四元,每 頭豬由八角增至二元,而每頭羊則由五角增至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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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植物檢驗費及植物檢疫証發費是根據植物(進口及蟲害防治)條例收取 有關赞用將由現行每批撒收二十元至五百元的水平提高至四十五元至七百元
每次上門檢驗植物的收费則由二十五元增至四十五元,
至於根據海魚養殖條例所發出的牌照或續牌經營 養殖場的收費,將由現時 每年每一百平方米的一百五十元调整至三百元·
有關加費上星期獲行政局批准並於今日出版的政府憲報刊登,
漁農處發言人宣布加費詳情時説,各項費用的調整,旨在收回提供有關服務的 行政费用 •
他說:「現時搬運牲口赞的水平是於一九四七年訂定,為符合政府收回服務所 須行政贫用的政策,今次須作出較大幅加費」
「不過,雖然搬運牲口蕾的增幅以百分比計似乎頗高,但以金額計算則靈微不 足道·」
「此外,新收費仍未能反映出服務的全部行政費用,故此我們計劃於一九九零 年再行檢討收費水平,以達致回收成本的目標·」
他指出植物檢驗費曾於一九八二年調整,經過多年時間,實有需要再調整費用 至合理水平以便收回所增加的行政禁用,
海魚藝殖場牌照黨方面,發言人說海魚舊頭條例於一九八一年制定時收面水平 過低,而且在過去數年間並未作出任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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