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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例定以確保欄杆安全

從設計的觀點看來,當局認為現行建築物(建造) 規例及建築物(設計)規例 的現行條文足以確保欄杆的安全。

地政工務司班禮士今日( 星期三 】 在立法局號議席上給潘志輝議員所提問的 書面答覆作上述表示,

他指出:「至於香港房屋委員會屋邨内的欄杆及護牆,高度均已超出建築物規 例所規定的標準;法定高度為一點一米,而該等欄杆及護牆的高度則為一點二米

香港房屋協會所建房屋的欄杆及護腿,高度與設計亦符合現行法例規定;在適 當情況下,更在牆上加建花機,以防攀越。

班禮士指出問題所指的事件,發生的原因不一定關乎誰或露台的高矮,假如 能加強對小孩子的監管,應更有效防止同類事件重演。

他補-

,儘管如此,房屋委員會與房屋協會都-

分融到須盡力令腐下物業安 全安響。有關這類事件的反響,在設計新的大厦及維修改杏現有樓宇時加以考

提高幼稚園水準

建議將交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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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司布立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表示,一個在一九八六年成 立的工作小組,正一直集中研究各個辦法,以提高幼稚園的水準。

布立之在回答許醫發員的問題時說:「我希望可於未來數月内把建議提交行 政局。」

布立之指出,教育統籌委員會在第二號報告書中,建潑應以統一所有小學前 服務為目標;但在統一的過程中,首要工作是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的標準劃|

他說:「等到幼稚園教育的改書計劃開始實施,工作小組便可研究應否將所有 小學學前服務納入同一監管制度的較長遠問題·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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