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勞工市場同工同酬 普適没有性别歧視問題

教育統籌司布立之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席上表示,在一九七八年及一 九八六年對同工同酬問題進行的兩次檢討中,都發現勞工市場在薪酬方面普遍不 存在性別歧視的問題,

布立之補-

說,檢討工作是由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的實施國際勞工標準委員 進行

布立之是在回答譚耀宗議員的問題時作上述表示,議員問為何自一九七六年 以來,香港一直對實施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a)款(-)段 有關男女同工同酬的規定作出推延,

布立之解釋說,香港政府在一九七六年考應這個問題時,是同意同工同酬的原 則,但認為如果無保留地實施經濟公約第七條,將會引起一些實際問題。

「政府當時認為,男女僱員之間工作條件的任何差異,主要由於他們所擔任的 職位不同,而不是因為有性别歧視」

政府當時亦認為若要確保私營機構完全遵守有關規定,便須立例管制·但布立 之指出,政府不認為有此必要,因此要求英國政府在一九七六年筝國這條公約時 作出適當的保留•

他說:「此後,竺局在檢討國際勞工組織公約時,分别於一九七八年及一九八 六年兩次檢討男女同工同酬的,一

布立之說,工商界的工資和薪酬,均與決於市場供求力量,並視乎工作性質、 南任及資歷等因素而定

他說:「因此,政府看來並無干預的必要,」

但布立之向議員保證,他會促請勞工處經常檢討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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