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醫療業修訂條例草案 今日再度提交立法局審議
一九八九年補助醫療米{修訂 } 條例草案在今日(星期三)提交立法局審議,
該條例草案主要授檋根據輔助醫瘌條例在一九八零年頒布後而設立的五個輔 助醫療業管理委員會可以制訂規例,
五個輔助醫療業管理委員會-盤挽化哦師、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 和視光師可舉辦考試讓案内人士作正式註卅和臨時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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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例草案與去年七月在立法局提交的乃同一樣,但因未能在一九八七至八八 年度立法局會期解散前完成通過程序而告失效·
衛生福利司周德熙在動滩二諸該條例草案時解釋,本局專案小組已告成立,研 究該項已在去年提交之草案·
周德熙說:「條例草案第八 (二) 條,建滋修訂原有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各 輔助醫療業管理委員書必須把全部務守則及有關修訂,通知輔助醫療業管理局 在這方面,專案小組認為條例草案並未-
分地為管理局與各個管理委員會之間 提供良好的工作關係
政府的回應,是答允就此事徵詢輔助醫療業管理局及各個管理委員會的意見, 但在立法局會期結束而宣告解散前,政府並無足夠時間進行諮詢·
周德熙說,去年十一月,政府就該間向輔助醫療業管理局徵詢意見,
「管理局認為在這階段毋須就該局與各個管理委員會之間的關係,條訂有關的 條例草案-並建議把一九八八年輔助醫療業 ( 條訂 )條例草案,重新提交立法局 審謙」
周德熙說,關於管理局與各個管理委員會之間在擬備及修訂業務守則時的工作 關係,輔助醫療米管理局的結論是,應請各委員會將尚未正式定案的業務守則 交該局,
他說:「管理局認為這種做法可使該局安響執行其監管和協調的功能,而且倘 若該局與管理委員會就這類業務守則有任何重大的意見分歧時,政府便應徵詢管 理局和管理委員會的意見,看看是否需要就兩者之間的關係問題,對該條例作出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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