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乃信表示,過去三年申請註冊的社團數目,分别是二百四十二、二百三十五 及二百七十九,而獲得豁免注册的社團數目則為三十一、三十七及四十三

這些社團的類别包括校友會、宗親及同鄉會、康樂金、體育會、藝術及文化組 織、宗教團體、商、慈醬團體、業主及住客組織等,

班乃信指出,倘有任何未注册但已在運作的社團,因為進行非法活動而引起 方的注意,則警方採取適盛的執法行動,

他說:「不過,倘正常社團因一時疏忽,而未有申請註冊,減局則會向該社團 指出法律方面的規定;社團註冊官在收到該社團的注册申請後,會考慮讓其注册

公安條例恢復辯論

議員認為重大考驗

立法局議員蘇周都屏今日(星期三)稱:公安條例並非獨立的個案,連結起來 其實牽涉到備受關注及敏感的人權問題,而且往往反映出公衆對政府的信任程度 ,所以圍繞公安條例的辯備可以説是一次重大的考驗,

蘇太在立法局恢復辯論一九八八年公安(修訂)條例草案時,表示願意從樂觀 的角度總結這次考驗·

她說,政府作出撤消第二十七條的決定,証明了官民之間的辯論是有積極意義

她請稱:我希望我們的政府在重視和吸納合理意見的基礎上,繼續疏導這種緊 張的壓力,特別在目前的過渡期中,香港在各方面變得愈來愈敏感,這種努力是 十分重要的.

公安條例事件的另一個積極意義,是推動了更多市民關注公民權益,例如争 巳久的遊蕩罪、公開集響的權利、精神病患者的人權,以至剛剛改組的証券監察 委員會的權限等等,都是輿論所密切關注的

她認為月前法律改革委員會著手檢討警方及其他執法機關的權力周艷,顯示當 局在這方面已有相當的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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