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條例第二十七條撤銷

立法局於今日(星期三)通過一項條例草案,修訂公安條例的第二十七條,

行政司豐廣滎在總結動議撤銷第二十七條時解釋這條例引起公眾人士關注的程 度,遠遠超越該條例存在的價值,

曹氏在多數位立法局議員發業支持該條草案修訂時指出,各界人士包括記者 協會、律師、出版及報業持有人曾過其辦公室反映意見,因此,該條例草案 經過廣泛的諮詢.

他說:「我們同時亦努力與外界接觸,使我們可以聯絡並諮詢社會上較廣泛的 層面」

曹氏回答張鑑泉議員的批評時說:「我想向張氏保證,鸞我說事情已經過去, 並焦意表示自滿,」

他補-

說:「這些都是排解的説話,就走希望撤銷這一節,傷口不復開裂,

在回覆張氏詢問為何立法局中一些支持該條例草案的議員未被諮詢時,曹氏說 「他們部分人曾被諮詢,但並非全部,而諮詢立法局的步驟是遵照既定的一般 程序進行」

他說,一份立法局簡章在十一月三十日派發給各議員,以標誌諮詢期· 曹廣榮說,張節泉議員對新聞界質素所發表的一些意見,他深深感受到。

曹慶衆說:「他問了幾個關切的問題,他問我們可對新聞界質期望些甚麼? 他們將獲得或正得到甚麼訓練?他們是否得到足夠的薪酬?我們新聞從業員和記 者,其才幹可稱嗎?」

「我亦時常想及這些間題,我希望新聞從業員、新聞業行政人員-新聞業僱主 以及給新聞界作指引的人士,亦作撫心自圈。」

曹濟榮說:「他們應該對張鍾泉議員提出的這些問題反省一下,作出深入的思 考,總錯不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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