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裝雙語法律資料電服系統

政府即將添置一套雙語電腦系統,用作儲存本港的三十一册法例·

該套電腦化資料系統將會裝置在律政署的法律草擬科内,主要作為研究工作的 輔助器材,並且改普法律草擬方面的工作效率和質素·

根據建議中的時間表,該套電腦系統的招標書將會在本月發出,並在十月進行 安裝工作,整套系統可望於明年初投入服務。

該套法律資料系統,對於負貴雙語立法以及法律本地化計劃的律師來說,相信 會特别有用,

財窃委員會今日( 星期三)批准為八百四十四萬一千元的非經常性承擔額, 以支付設備、安裝地點整理工作及其他開支的費用。此外,實施是項計劃所需的 職員贊用,由現在直至一九九零年四月預算為一百三十萬元,此後,每年用作系 統維修的經常性費用估計為一百零九萬八千元,

目前,香港法例有三十一册共五百三十六條,約共二萬頁,文本是由法律草擬 科以人手保密 ·

政府發言人指出:「以人手保管法律文本,即表示不過在擬新法例或修訂現 行法律,或對法律内容進行其他研究時,均缺乏檢索相關内文的自動化設施,以 致須花黃大量精力及時間」

滎重人說,該系統的其中一項預期效益是 以及減少因錯漏而要修訂法例的需要 ·

即打法例更為精证及一致

他指出在邁向一九九七年的過渡期間,預料現行法律須作大幅度修改,其中包 括找出並更改有關英國法例及殖民地地位的全部句語·

除此以外,目前適用於香港估計共五册的英國法例,均須在一九九七年前予以 本地化,並在本港制定,此外,現行的法律與日後的基本法之間任何可能出現的 衝突,都必須加以確定及解決,以確保兩者能夠互相協調·

發重人相信,新的電腦系統會有助使修改現有法例的工作可以更快捷及更徹底 進行

把香港現行法例由英文譯成中文是法律草擬科在這過渡時期的另一項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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