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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研究把工廠樓面關為辦公室比率
地政工務司班禮士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會議上書面答覆田北俊議員所提問 題時表示,政府已重新研究把工廠樓面闢為辦公室的比率。
他說:「這項研究現已展開,目標不僅在探討能否更彈性地使用工業樓宇,而 且亦會找出在中期及更長遠來說,如何能提供更多辦公室用地+
他指出目前工業樓宇内的公司,最多可把工業樓宇百分之三十的樓面實用面積 闢為與公司工業業務有關的辦公室,而毋須城市設計委員會批准·
倘座以下情況,則須先取得城市設計委員重批准:
(甲)把超過百分之三十的工業樓宇樓面實用面積闢為與工業業務有關的辦公室;
(乙)所闢設的辦公室,其用途只是部分與工業業務有關或與工業業務無關;及 (丙) 任何其他商業用途。
班禮士表示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之前,城市設計委員會認為把工廠樓面為辦 公室,只限於樓面總實用面積的百分之二十方為合理;但委員會在研究工業需求 後,已把比率提高。
班禮士說:「政府不能突然再改變這個比率,也不能貿然放棄辦公室用途須與 工廠用途相連這項原則,因為,政府是按照工業樓宇的估計需求而設計及劃定工 業區,況且,很多樓宇根本是不適合作辦公室用途,」
他補-
說:「預期在未來兩年供應的商業樓宇,其中不包括酒店和購物中心, 以及工業樓宇的樓面總面積,估計分别超過五十萬平方米及二百萬平方米·
「我們現時正在編製一九八八年物業檢討報告,待一九八九年年初完成報告後 便能提供更準確的數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