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草案押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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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建議增加小巴位

政府在考|公共小巴增加座位的要求時,特別著重如何 在不影 羅舒適程度之下 進一步發揮公共小型巴士的載客潛力

運輸司保文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動潑二一九八八年道路交通(修訂) (第三號)條例草案時,作以上表示·

骇條例草案將公共及私家小巴的最高座位限額,由十四個提高至十六個,

梁氏說,隨着地下鐵路的啓用、九廣路的現代化及專利巴士網的擴大,公共 小型巴士已不再是主要的載客工具,不過仍繼續提供有用的輔助服務,每天载 約一百六十萬名乘客。

根據現有規例的規定,小型巴士的最高車輛總重量為四公噸,在這個重量限制 範艙内,目前使用的所有新款小型巴士都可運載超過十四名乘客,

梁氏說:「不過,若要維持舒適程度,則只可以增加兩個座位,因此當局認為 小型巴士的最高度位限額只應增至十六個,」

梁氏強調,將座位數自增至十六個已是極限,因為從交通觀點來說,任何進一 步放寬,都難有理由支持,因此,無論望身大小,重或座位數目方面,都不會 再進一步放寬。

交通諮詢委屑書對上述建議表示支持·

他說,巴士的最低座位限額亦予修訂,現定巴士的城客重須為十六人以上·這 樣一來,巴士和小型巴士便清楚劃分,

目前本港的三十輛登記為私家或公共巴士而設有十五個或十六個座位的車輛, 將保持現時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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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對三條有關的條例和規例相應作出輕微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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