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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埋醒注
須依時支付工資
洪工作;日(星期日) 提醒僱主-若他們在其餅爵解联或契約終止後故意延遲 支付工資,幽有被檢控的可能·
勞工溪床~說,最近若干名僱主因延遲支付工资被法庭判處罰款·
發言人說,根據僱傭條例,在工資期期滿後,僱主應盡快支付工資,惟在任何 情形下均不符遽過七天,
他補-
說:「同樣,工資及其他應付之款項必須在僱傭契約結束或終止後之七 日内支付·J
任何僱主若違反以上條款而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達二萬元.
發需丿引述最近在法庭被判罰款案件的詳情如下
* 一名雜誌出版社董事未能依時支付其六名工人工资及部份年假工資達二萬 千多元,在中央裁判判罰款九千元;
* 一間謠衡公司在沙田裁判署被判罰款四千元另交堂费一干元,因該公司未依 時支付全部工資予一名辭職之僱員,而該名僱員辭職四個月後仍被欠薪八百 六十三元:
* 兩名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員分别被其僱主欠薪一千六百元及二千零二十四元, 琦名僱主在北九龍裁判署被判劉款三千五百元,另交堂費一千元;
* 一名表廠主故意不支付 名文員之工資及部分年假工資共約三千三百元, 在荃灣裁判署被判罰款二千元,
案情顯示,以上案件中的僱主均故意拖延支付共僱員工資達二至五個月不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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