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及亞視獲發新牌照
港督會同行政局今日(星期二)發出為期十二年的新牌照予亞洲電視有限公司 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牌照由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一日開始生效·牌照須於一九 九四年作中期檢討及續牌,
政府發言人今日作上述公布時說,這項決定是在港當會同行政局批准這兩間公 司的新牌照申請,以及持牌公司遵守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月起生效的新修訂電視條 例規定之後作出的.
新發牌條件對「廣播原則」有頗為詳細的描述·
根據第五項條款,持牌公司須適當使用無綫電波,使整個社金得到最大益處, 他們有責任為公衆提供娛樂、資訊及教育,以及確保其節目内容平衡和全面,亦 要關心公衆的需求及作出回應,他們亦須應用最新廣播科技·
其中一項牌照條件是持牌公司須研究市民提出的任何投訴,並保存投訴記5 ,定期呈交給廣播事務管理局·
發言人表示:「這項條件有助於確保兩間電視廣播公司日後更關心市民大衆的 需求及對其行動負上更大概任·」
發言人指出,新牌照條件亦對播放紀錄片、時事節目、資訊節目及兒童節目定 下最低要求,這些要求是應廣播事崇檢討委員會在一九八五年及廣播事務管理局 在一九八七年相繼提出的建議而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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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項新的要求是若干節目須是「完全由香港製作」,即該等節目是在香 港製作就由持牌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製作,基本上提供予香港觀衆收香·
根據新的牌照,廣播事務管理局將被賦予新的權力,以確保觀衆的利益。例如 :管理局將有權管制兩家電視台重播故事片·管理局亦將有權批准播送以橫條 傳達信息的無聲廣告和大利市系統及有關新聞廣播的安排 ·
新牌照亦限制廣告時間、節目黨傳項目及電視台本身的宣傳項目以及政府寬傳 短片及文告的最長時間,節目與節目而不得超過五分鐘,節目内則不得超過三分
根據經修訂的電視條例,在每天上午六時開始廣播的二十四小時内,廣告總限 額為任何一小時内的+分鐘或全部廣時間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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