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供
外國律師行建議符合國際趨勢
律政司馬蕭世今日(星期三)指出,政府所提出有關外國律師行的建議與其他 地方的法律制度發展趨勢是一致的,
馬宮當在立法局恢復辯論施政報告時說:「國際間對於綜合本地及外國律師俾 使同一律師行能夠提供多國法律服務的制度的趨向,日益明·
「不同程度的併合,已在比利時、西德、意大利、荷蘭、以及加里福尼亞、紐 約、哥倫比亞區和新南威爾斯等地出現,
因此,政府提出的外國律師行建議,與發展中的國際趨勢是步伐一致的。
建議的目的是訂立一套現時所没有的正式標準,容許外國律師及外國律師行透 過法庭註册;又如果他們希望的話,可以聘請本地律師或與本地的認可律師合伙 以提供本地的法律服務;此外又透過香港律師畬對這些外國律師行實施正式的 紀律管制•
港府正在確立一套制度,以監管有意在港開業的外國律師行·
馬團書指出有很多重要細節需要考慮,而明顯地 常重要的角色,
,而明顯地香港律師會在這方面擔當相
他說:「我們相信,在当局公布所有細節時,便可証明實在没有理由對這項建 讓感到憂慮,」
馬團著在解釋建議背後的原因時說,制訂是項建議,旨在提高香港作為主要國 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聲譽,
他說:「這肯定對香港整體有利·
「准許外國律師行在行内為他們的委託人提供綜合的法律服務,可以擴闊本港 目前所能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委託人主要來自金融界及商界。
「建議因此可使符合資格的外國律師行獲得類似現時一些大型香港律師行所享 有提供多國法律服務的權利·
有人認為此建議是源於本港律師不能應付國際間的法律服務需求,律政司不同 憑這種見解,
他說:「事實並不是這樣的。建議的目的是令到目前的好制度更臻完善。」
立 三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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