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嘗試在較低級和較高級法庭上使用一種語言,將引致許多問題,這些問 腿都不易解答,但是由此可見,司法部在考慮於法庭上增加使用中文時,不能军 從周題的某一個角度,或某一種文件來
難
展的」
楊批梯爵士亦談到另一個大問題就是要廣用中文,社會大衆對負擔這項經費, 要到達那一個程度?
他說:「也許,在刑事案件來說,這方面的困難沒那麼大,一般來說,大家都 同意,如果一個面臨喪失人身自由,而維持法紀又是關乎公衆利益,那麽,動用 公帑是可以接受的」
「另一方面,在牽涉到私人利益的民事訴訟案件中,對使用公帑去負擔這些私 人争论的程度,卻頗有不同的考慮,社老大衆已經以某些形式在私人訟案方面有 所負拢,例如提供法院大樓、法官、及各種不同的設備,而這些都不是藉法庭收 费及堂贊支付的·凡此種種,都是保持平衡和決定優先次序的一個問題。」
他强调,要解決所有這些問題,當然亦要看有没有骨幹的翻譯員和傳譯員, 供使用 ·
「軍從這一因素看來,要擴大使用中文一事是不要在短期内能有重大進
有關這方面,楊維樑爵士亦提到具權威的中英對照法律詞彙的重要性。
他說:「目前尚無這類書籍可用,但是對於上述用詞彙編的需要卻非常逼切, 並無話過其雷·」
首席按察司表示,以他個人所見,在一個以處理案情事實為主的法庭,比如說 裁判署法庭,使用中文困難不大·
但是在較高級的法庭處理法理問題多於處理案情問題,使用中文的程度將甚爲有限
使用中文往往是在需要 哦雜的法律概念或高度技術性的法律用語時產生困
「雖然是這樣,但是一件需要有陪審員的原訟庭刑事訴訟案,如果陪審員都懂 中文,仍然是可以用中文進行審訊的,」
首席接察司又解釋,一件簡軍的搶劫案,或謀殺案,爭訟的部分主要是在案情 方面,加上一些基本和易明的法理是可以用中文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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