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注意:下稱已於昨日由新開發布機發出

司法研究法庭增加使用中文

首席按察司機繊探爵士今日(星期五)説,在法推和法庭訴訟中,更广泛使用 中文的機會很多,

作師法律諮詢及常

劃過年聚餐上說,目前司法部正 就一個工作小組提交有關在法庭及法與訴訟更廣泛使用中文的報告書,研究其可 行性

他說:「我們預計在未來數月内,便能夠就有關不同法庭的人力和財力等問題 ,作出一些相當確索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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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律界和律政署看來對這份報告書反應良好,首席按察司相信未來不久便 可建立起一個在法庭及法挺訴訟中憐泛地使用中文的架構,而有關困難亦非不 能克服·

他級稱:「大約一百四十年以來,法律上所使用的法定語文都是英文,雖然在 九七四年頒佈了中文成為法定語文的法例,但是中文的使用仍然局限於裁判署 法庭、死因研究珽、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和其他一兩個法庭,在較高級 的法庭,卻仍然只能使用英文,」

「除有關一九九七年的各種考慮外,很明頍地,更加廣泛地使用中文是值得鼓 勵的準,而一九九七年的來臨使這間距更形逼切,」

楊鐵樑爵士補-

說,他所指的中文,即是我們所講的廣東話,和日常書黨用的

他說:「最終的周題就是就財力、人力、時限及司法順利與迅速言之,這個理 想能夠實現到那一個程度?」

「至於設立一個體系或是架構來循序地增加使用中文的機智,就不得不考慮到 懂說中文的司法人員人數多少,法庭只要是由外籍人士主持者,在實際需要上, 中文的使用,一定是有限度的。」

楊維樑爵士說,粥而言之,廣泛使用中文應被視為一個包括各項目的整體問題 ,即是,在較低級和更高級法庭内及在民事和刑事訴訟中使用中文的一個周· 故此,在裁判署法庭所使用的語文必須與在原訟庭進行上訴時所用的語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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