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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發隼廠煤灰處理方案 政府意見告知雖島區議員

政府代表今日(星期一)在雅島區港會會議上,就香港電燈公司對處理南丫發 電廠煤灰所擬採取的策略而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發表意見。

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許宏智出席區議會向區議員解釋政府的意見·許 宏智是「政府研究管理小組」的主席 ·

政府研究等 「理小組」的成員包括各政府部門代表,成立的目的是監察及指導 港燈所聘請的顧間公司研究處理煤灰的長期策略,並檢討研究結果,

許宏智表示,“政府研究管理小組」大致贊同顧問公司建潑的策略,包括:

( - )透過繼鰭年求煤灰作工用的市場;以煤灰作堆填,及開拓土地用途和用 煤灰倻南丫石礦場等三種方法,把煤灰的有益用途發揮至最大,

(二)把未能即時利用的煤灰貯存於發電廠毗鄰的煤灰湖内·

政府研究管理小組認為策略為完整,能提供在環境上容許的可靠處理煤灰途

同時小組認為需要設置策略中提到的某類煤灰湖,以確保隨時有可靠的癒理煤 灰方法作為緩衝,

雅島區議會得悉政府研究管理小組並不贊成港燈顧問公司在大灣肚與建煤灰湖 【P址) 的摆沸,小組認為在南丫發電廠前的地點(≈址) 設置煤灰湖,可對居 民造成較少的滋擾,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也較少·

由於石礦場的地盤可能在一九九四年間就能使用,政府研究管理小組亦建議香 港顬燈公司重新考慮煤灰湖的體積大小;小組亦要求顧問公司盡早在石礦場内 行放置煤灰試驗計劃·

小組又表示石礦場復工作何時展開需視乎試驗和繼續進行的環境影響評估結 果而定。此外,港燈更應進行進一步環境影響評估,研究已確定的種種主要問題 並應就採取何種措施以滅輕煤灰所引起的問題作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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