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登記最後建議 明年提交政府研究

香港船舶登記處策劃小組主席析立德今日(星期一)說,策劃小組將在明年正 式向當崮遞交有關船舶登記的最後建潑,

他說:「這些建潑將由政府加以研究分析,希舉在明年底制訂成為政府的政策 隨後再草擬有關的法例、守則及程序,俾使新合記處可在一九九零年底開始工 作

祈立德在作出策劃小組中期工作進展匯報時說,策劃小組已研討多項問題,包 括財政、登記條件、留置權及抵押橋和登記程序等,

他說:「於去年初成立的策劃小組現正透過屬下委員嫓及工作小組繼續進行工 作,現時他們已討論到有關的細節及技術問題,例如航海人員的資歷及镜發有關 証明書的事宜·」

財政方面,祈立德說,策劃小組建請增設 種按桕豐登記噸位徵收的年費,

他說:「這項費用在適當時補-

最初徵收的登記費及驗船費+」

「此舉目的是平衡每年在這方面的收入,以便船主及登記處能作出更準碳和更 有把握的預算·

關於船舶登記的條件,祈立德說這些條件須有足夠的靈活性,令船主可竊黨在 本港登記船隻而取得最佳商業利益,同時又要十分嚴謹,使每艘登記船隻與香港 的真正的聯繫,能達到國際法例的要求·

他說,策劃小組建證任何船隻若由一間在本港注册成立或根據公司條例在本港 成立的公司所擁有,則該船隻將可在本港登記 +

他說:「小組考慮到現代船業慣例,建議這方面所指的擁有權可以解釋為該船 隻的最少百分之五十業權由該公司擁有,或該船隻由該公司以包租形式運作,一 如由該公司擁有一樣。遽局將不容許雙重登記·」

「假如船隻是由本港個别居民擁有,它亦可在本港登記·這項建諾是要容許本 港的遊艇亦可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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