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差餉十月底到期
庫務署發言人今日(星期四) 表示,差餉繳納人現時應已接獲當局根據差餉條 例(香港法例第一一六章)徵收的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季度差 跑通知書 +
仍未收到通知書的差餉繳納人,應即向下列任何辦事處申領一份通知書副本:
(一)香港雪廠街十一號中區政府合署西座庫務署中區收支辦事處 (由雪廠街 横門入 };
(二)香港書局街二十八號國賓大廈一樓庫務署北角分署i
(三)九龍彌敦道四〇五號五樓庫務署油麻地分署(由街市街横門入);
(四)九龍太子道三四八至三五二號民生商業大廈二樓務署九龍城分署
(太子道與聯合道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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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獲通知書的差鎭繳納人亦須依照規定,在一九八八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四 時前繳交差餉,否則政府可根據差餉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按照所欠數目加徵 百分之五附加斯·
如在總款限期過後六個月仍未清總,政府可按照所欠數目(包括百分之五附加 费在内) 再加徵百分之十附加費,
發言人說:「已重交有效直接付款授權書的人士應注意,差餉應依照通知書指 定的辦法,以郵寄方式或在本署任何辦事處繳交,除非通知書载有『將由自動轉 帳系統付款』等字樣。」
「在這種情況下,則差餉於一九八八年十月三十一日由銀行戶口直接支付, 因此差所做纳人須確保其銀行户口於該日有足夠存款。」
差餉繳納人亦須注意,應於上述日期或該日前繳納的款額,已於通知書「應繳 總額」一欄内用箭咀指明·
空置物業亦須繳納差餉,但已總數可在餓條例第三十條列舉的情形下申請
不過,根據第三十{{n}及{二h)條的規定,物米在空置前如全部或主要 供作住宅或停泊中輛用途,或擬供作這些用途,則已繳納的差餉,概不發 (因 政府爱守空置的則不在此限),
發言人補-
說:「為免排隊輪候,本署促請差餉繳納人以郵寄支用或匯系方式 付款·或盡早前往通知書背百所列任何辦事處總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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