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翻版電腦軟件

店舖東主被判入狱

一名電腦店舖主,因藏有價值約三 元的翻版電腦磁碟及書籍,今日( 星期一)被判入獄十個月,

被告柯玉偉,是深水埗黄金商場佈達團舊公司東主,根據版權條例被控十九項 藏有犯版權可能籍作商用途罪名,

他亦因觸犯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十二項藏有習牌電腦書籍及磁以供銷售罪名 ,及六項藏有附有虚假商品說明的電腦書籍及破以供銷售罪名,

海關商品標準調查局人員在接獲海外出版商及電腦產品製造商投訴後,在去年 八月搜查了被告人的店舖,其後又於十一月間,再搜查該店舖及一處存貨地方·

海關在上述行動中共搜出六千五十六本電腦書及二百一十四張電腦磁碟, 值約為三十六萬孿六百六十元,海關相該批物品是被告人從台灣及星加坡鋼 ,然後在其店舖出售。

海關商品標準調查局副局長林與仁在評及該宗今日在灣仔地方法院審結的案件 時表示,商人不應涉及冒牌及翻版活動,否則書被重罰·

他又說,海關將密切注視侵犯電腦版權及其他一切百牌及翻版活動,希望能 底杜絕這些活動。

他說:「根據版權條例,藏有每一件侵犯版權物品可被罰款一千元及判監十二 個月,而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课法者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及入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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