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偏重「一國」 惟忽略「兩制」精神

立法局議員許驚發今日(星期四) 表示,基本法草案偏重了「一國」的維護, 而忽略了「兩制」的精神·

許議員是在立法局辯論基本法致辭時作以上表示,

他解釋說,起草委員會可能過份針對中港的信心問題,和體現中國行使香港的 主權,而令「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政治體制』和『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方面的條文,明圍偏重『一國」的維護,而忽略保持『兩制』不同、互不從屬的 重要性。

‘他說~不要忘記,『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國在九七年後管 治香港的方針政策,也是中國政府對香港人的承諾,破壞了這個高原則,對雙 方面都没有好處,

他說:「要使這份屬於未來香港特區的小憲法獲得中國『人大』和香港人接納 ,首要的工作就是撤除中國政府對香港人會反抗中國行使主權的戒心一而事實上 在香港邊獨立是没有市場的);同時又消除香港人對中國政府切實履行諾言的 疑感·」

「若非如此,兩地的起草委員難免經常以處處防範的心態,面對今後的草擬及 修訂工作,這肯定不是我們之福。」

他指出,香港人在基本法的制訂過程中,是處於被動位置,所以,擺在眼前的 急務,就是中國政府先拿出誠意,在『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和『基本法解釋 及修訂』的兩章條文中,作出修改,目的就是在國防及外交以外的終審權和解釋 檻方面,提高香港特區司法機關的獨立地位,

其次就是在國防及外交以外的立法程序上,提升特區立法機關的權力及地位, 目的就是保證特區政府不輕易受中國政府干預,藉此增加港人對將來『高度自治 』的信心,

他續說,草案另一個備受抨擊的整體表現,就是各章節條文中出現風格不一, 輕重不匀的情況;尤其明燥的對比,就是第五章和第六章·

立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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