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基本法(草案) 徵求意見稿,她指出在香港各界提出的意見中,有不少政 策性的條文,是在聯合聲明附件-内並没有提及的。這些條文,包括第五章 [ 經 濟)第一〇五至一〇八條、第一貳二、一貳三、一二四條-第三章第二十五條、 第四十條-第六章第一四二至一五六條等。這些條文,均是香港各界人士希望在 香港可以實行的政策。

第一〇五至一〇八條有關財政和税收的條文,她認為並非維耀既得利益者, 因 為實行「低税政策」和「盡量在若干年度内保持收支平衡」,整個香港都畬受益 ,她亦同意用憲法來規定財政和税務政策

由於任何應該屬於高度自治權内的政策,一寫在條文内,修改時要引用第一七 〇條的程序,實在是縛束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高度目治權,讓議員認為所有 上述的政策性條文,均應寫在另一個附件,並寫明這表示附件的内容是指導性的 政策條文,並無可以訴諸法庭的約束力;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應盡量緩行,但政 府不會由於施政的需要,因時制宜而被視為產黨,

有關中央與地方關係,她不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有剩餘權力,但力主司法管辖 權應只受目前法律原則的限制,

她說:「事實上國籍法、疆城等列明的七項全國性適用的法律也適用於香港 - 也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但表達的方法卻太廣泛, J

在政制方面,她贊成司法獨立、行政立法分立、但互相配合,互相制衡的構思· 她說:「基本法中的政制及權利和自由兩籬的條文中,均無禁止政黨的形成, 但大致上政制的構思並不需要一定有政黨的運作。」

基本上行政長官和立法機關的產生方法(附件一和附件三),均在香港本身的 立法機關和行政長官的權力範圍内可提出條改,這樣才能容許逋鎭五十年長的改

此外,她希望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不需經過太長的時間才有全面的普選,

A 議員並認為有史以來,相信没有一個國家憲法能如此公開地接受評論和諮 她認為中國是絕對有誠意進行諮詢,應該得到香港人誠意的作出反應,

-

- R -

立十九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