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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路交通條例擴展至私家街道
首席助理 同彭酵棠今日(星期二) 向區融員介紹有空將道路交通條例執行 範圍掷太至私家街道的條例草案詳情,
彭氏在前立法局帝歷舉行的福報上説,道路交通條例有關安全方面的條款 概大至私家街道之規定,包括駕車人士之駕駛行為、購買保險、箋發牌照和車輛 構造及保養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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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該等條款擴 伽大執行範圍,該條例草案者 私家街道必須有足夠的標誌 安排
私人發展商將獲准豎立一些易於奪起而對交通没有嚴重影響的標誌或道路標記
而毋須事先向運輸署署長申訴批准·
運輸署署長將嚟擬備一份守則,向私人發展商提供指引,指導他們如何豎立該 等標誌。
於較為複雜的標誌(例如禁區標誌),有關人士必須向運晰署長提交正式 申請
為使運䱵署署長能夠糾正不正確的標誌或指令安裝必要的標誌,該條例草案將 賦予權力,使他可規定私人發展商在他們的街道拆除或安裝交通標誌·
彭氏說,該條例草案亦會將其他有關條例的安全條款的適用範圍擴大至私家
這些條例包括:交通意外傷亡者 ( 援助基金) 條例、汽中保暄(第三者意外 ) 條例、及定額罰款 (交通違例丰項)條例其中幾項規定·
該條例草案亦管制高爾夫機動車的使用。條例草案規定應為高爾夫機動車購買 保険,而事輛構造必須安全穩妥,以接數乘客·
它亦威枨予運輸署署長劉定某些範圍,規定在有關範圍内 - 高爾夫機動車只可 由持有有效的駕駛執照的司機在路上駕駛·
他補-
說,建議規例亦提供一套正式的法律條文,適用於私人發展商管制在私 家街道上非法停泊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