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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有妥灣的 !的處理程序

運輸司梁文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局表示,政府經已就道路封閉措施制訂安 書的處理程序,確保對市民引致的不便減至最低,

梁氏以書面答覆潘志輝導員的問題時表示,關於預早計劃的封路措施,有關部 門畬諮詢其他有關部門;並在有需要時,徵詢區議會的意見,以確保封閉道題是 有必要的

該等部門亦會利用適當的交通改道措施,將市民的不便減至最低。

他强調,在未封閉迫路前,當局會金早把新交通安排通知市民;而在封路後, 有關部門亦謝密切注意當時情況,避免將道路不必要地封閉迺次·

警方亦有詳細翻令,以應付因交通意外、天災、火警或公共事業公司進行緊急 修理而須器急封閉道路的情況。

在該等情況下,在場當值的警務人員會立即採取措施疏導交通,至於其街是否 需要臨時改道或封路,則由屬高級警司耻緣的警務人員盡早作出決定·

他說:「有關這路封閉的消息,要立即經由警察公共關係科轉知傳播媒介

「當局會密切留意情況的發展,以確保盡快將道路重開。」

至於授權封路的問題,梁氏說運輸署署長在認為有需要時,有權封閉某條道路 或該道路其中一部分。這類」 「在憲報,或最少在中英文報章各一份·公布周

在緊急情況下,運輸署事長或警務處處長有權毋須公布而將某條道路封閉不超 過七十二小時 →

為方便進行小型道路工程,運輸司亦有權下令封路,這項權力已轉授予路政署 土木工程署及拓展署的高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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