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草案 原則公平維護勞工利益
立法局港員譚耀宗今(星期三)日在立法局會議上指出,基於公平原則,他同 意擬議中的「九八八年破産欠薪保障(修訂)條例草案,以維護勞工的權益。
請議員說,根據新訂的條款·所有僱員,不論其僱主為一間公司或是個別人士 服務,也不諱其有欠薪或/及代通知金是否超過五千元,勞工處處長有權從破產 欠薪保障基金發放特惠金予該等僱丹·
他說,「事實上,作出是項修訂,對於受影響的僱員而言,不見得是任何特别 的優惠;反之,只是讓他們得以恢復享有基本權益,在透僱主拖欠薪金及/或代 通知金時,得以獲得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墊支援助,以助維持生活所需·
他同時提港當局考慮,擴大基金的保障範圍,以包括遣散費特惠金的發放+
他說:「僱主破產時,他們拖欠工人的最大筆款項往往就是散盡,連散費實 在是工人為僱主服務多年所付出血汗的補償。」
「根據現行條例,工人只能得到欠薪及代通知金塑支賠償,宮在是極不足夠, 也不合理,另方面,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在管理運作上,應有能力負擔擴大保障範圍 的開支+」
立局通過七項條例草案
立法局今日(星期三)通過七項條例草案 ·
其中五項條例草案為:一九八八年陪審團{修訂)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緊急 救基金(修訂)條例草案、一九八八年香港理工學院(修訂)條例草案、一九 八八年香港浸會學院(修訂)條例草案及一九八八年破產欠薪保障 (修訂)條例 草案 ·
其餘兩項則是由其他議員提出的條例草案,即一九八八年香港巴哈伊信徒總 體畬條例草案及一九八八年香港防痹、心臟及胸病協會法團(修訂)條例草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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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