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税利息率

財政司已授格由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起,將儲税券之利息率由年忠四點三二 厓(免税)增至四點八厘(免税),有關法例告示已於十四日(星期二)出版之 報發表。

二點五二厘

儲税券之利患化按月計算-若以新利率計算,即每一百元每月可獲得利患四角

·所獲利應係按照儲税等購入之日起至用以總稅之日止,以足月計算,

政府發言人說,龉税券供總税用時,始能獲付利息,如將儲税券照面值兌現 則不獲付利息,

在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或該日以後發出之儲稅券,將按新利率計算。

在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六日以前購入之儲税券將繼結按照以下之利息計算。

在九八七年一月十九日或眩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之 前所發出之儲税;

在一九八七年三月四日或該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四月九日之前所發 出之儲税券:

在一九八七年四月九日或該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之前所 發出之儲税券:

三點三三六

三點八四圍

在一九八七年六月四日或該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以 前所發出之睹稅券;

四點三二

五點二八厘

在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或該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四日 以前所發出之儲税;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四日或孩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以前所發出之儲税券;

四點三二厘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或該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 以前所發出之儲税券:

三點二四厘

在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日或該日以後及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日以 前所發出之儲税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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