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注意:下稱已於昨日經傳真機發出

地盤被捕非法入境者

可被控非法在港居留

臀方發言人今 ( 犁期三) 日研,今後在地盤被拘捕的非法入境者,可能被 檢控非法在西港居留罪名,最高刑到驚三年監禁。

發言人指出·在過去四個月 非法入

地盤工作的問題日趨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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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本港拘捕的非法人境者共有 共有二萬六千七百零一名,其中超過一千 百名兒在地盤被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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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本年廈四個月內,在七千八百六十九名被捕的非法入境者之中 百分之九早在 早在地做內被拘捕的

超過

在近日兩本

非日

警方分別在大埔及大潭的地盤內獲共六十七名在地

盤工作的

根津人民人境例,在返进些非

由於開紅日接臊重,降 八人士之前,將他們檢控

任何人士,未得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的許可而在港居留,一經被法庭定罪 ,可被判肌款HF元及監禁三年

接發言人黏安心的政策一向犁拘控多次濟人本港的偷渡者,罪名是非居 留。臀方希望將在地盤工作的非法人境者,亦納入拘控範所內,以便對欲偷神 者帶來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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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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