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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靈上,去婦分開評稅及在聒要子免稅額的性質並不同,夫婦可以分開評稅

是為了改變不公平不合理的稅制,避免勞工因結台而多繼稅款,也為了改營歧 視婦女地位的法例,在賭妻子免稅額,則是社會鼓勵已婚婦女外出工作,承認增 加的支出是必要的開支,所以部分支出應可免税。」

譚議員認為夫婦應可以自由選擇分開或合併評税,而且選擇合併評稅而套子外 出工作的家庭可凄在甜妻干免税額,評稅軍位則改為「去婦總入息」,而不再視 要子入患為丈夫入忠的一部分,

他說,選擇分開評税的夫婦,則像軍身人士作為獨立個體評稅-子女免稅額則 由夫婦自行分配·另方面,現行一萬五千元在膨妻子免税額實嫌不足,應予提高

至於個人免稅額的問題,他說政府只增加二千元,而由於這二千元是增加在個 人額外免税額中-消按百分之十遞減,令所有納稅人個人免稅額的增幅均少於去 年通脹率百分之六,更大幅落後於個 心增長率百分之十二,使不少低業人士

他要求政府應根據「工資上升率」來調整個人免稅額;並取消額外免税額這一 個安禛的遞滅制度,將之與個人基本免稅額合併為「個人免稅額」。

至於直接税及間接稅向的間題,他認為負擔能力高的納稅者應付出更多的税款 和更高的税率

他說:「政府今次在個人薪俸稅進級别所作的初步改善值得我們歡迎,不過 我就難以接受政府貿然降低利得税的税率·

他又說 - 財政司在表示有意擴大間接稅時,其收原別却没有包括公平原則, 關於考憲中的銷售稅,他有疑慮,擔心這種美其名為穩定稅收來源的做法,加 重了低下階勝的負擔,令貧懸殊惡化,

最後,他指出財政司在税收方面,忽略了兩個問題,第一-按現時稅務條例規 定,僱主所付出的私人公積金計劃供款部份享有利得税的減免,也使僱員可獲免 繳薪俸稅:可是,僱員本身所付出的供款部分,卻未能享有免緻薪俸税。

「更甚者,假若有關的退休計劃未為政府所認可,當僱員取得應存款項時,所 有款項都要繼付俸稅,更甚者是部分且要以標準税率來繳付稅項。」

譚議要求政府修訂條例,使僱員個人在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部分免繳薪俸 税·並規定所有私人公積金或退休金計劃必須經政府認可及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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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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