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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之故,要發展整套的政制模式,似乎不能軍軍靠加入或者取消某一兩種選 舉形式就可以做到,理想的做法應該是:根據最後的目標- 作出一個全盤性規劃 ,然後有計劃,按步驟地逐步改革,只有這樣,才可以使整個政治制度中的各 部份,在變革的過程中能互相協調發展 - 也避免使這次改革的内容反過來成為下 次改革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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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從這個觀點來看,他相信等基本法規定下來以後- 才開始對政制進行重 大的改革 - 是一個更為理想的做法,

譚氏亦從另一個角度來分析直選的時間問題-就是:究竟不在一九八八年推行 直接選舉,微帶來什麼壞處呢?

有人提出若一九八八年没有直接選舉,將會導致港人的信心崩潰,認為這是一 個值得重視的觀點,在目前已經提了出來的論據中,尚未能為這觀點提出有力的 支持;而他個人亦認為這觀點可能是過於武斷·

在他自己的觀察和接觸中,似乎香港人對中、英兩國政府是否能夠在處理香港 過渡期的周上友好合作,以及香港各階層人士能否團結和諧和互讓互諒,比起 對一九八八年是否有直接選舉的問題更為重視,

此外,有人擔心一九八八年没有直接選舉,以後也不可能有。他想這種觀點 主要是基於對中國是否有誠意容許香港推行直選有懷疑,

對這個問題,他說首先,他無論是日常的交往,或者是在基本法起草過程的接 箱,内地的人士在香港應否推行直接選舉的問題上,給他的印象是開放的,他們 動肯定自選為民選的一種形式,亦不斷變得直接選舉是怎樣大不了。再者-中國 在聯合變明中所表現的對香港民主化的開放態度,亦在這問題上給他一定的信心 所以他個人對中國的態度還是比較樂觀的

他說,對於那些渴望在香港實踐民主理想的人們的焦急心情,他是可以理解的 ,因為他也是支持民主的一份子,但他想為達致一個更為理想的實踐方案,他是 願意稍作忍耐的。

而在目前基本法正在草擬的時候,還有很多有價值的東西要做,舉例說,基本 法的政制應如何設計就是一個值得廣大關注政制發展問題的人們研究的閤題;其 次,對於引入民選議員還不到兩年的立法局的運作及表現,實在亦需要人們進行 一些系統化的和理論化的總結,好使在進一步發展這個立法機關的時候,能有更 深刻了解 ·

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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