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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局職權方面,陳議員認為不宜作任何更改,他説:「在没有政黨支挝的 情況下,我認為個别議員没有能力推行有效的管治,如果由民選立法局議員勉强 聚合,組織政府,也未必能同心一致,由這樣的一個組合治理香港,只會破壞香港政 府及未來特區政府的效率。我更擔心我們的議員會被『分而治之』·」

因此,他是支持直接選出市民的代言人,但反對在没有政黨的情形下由他們組 維領導香港·

陳員又檢視本港政制的過程;他說,一人一要的區議會和市政局選舉,只不 過是很短的五年歷史,已經獲得普迦的支持·

但是-他認為,實際上區讌曹仍未完全發揮它的功能,而其中有兩方面是可以 加强的

首先,由於地區政府部門事缺乏彈性,而更加缺乏資源,往往令區讌帝遭受

·使區議員感到不受重視·他希望當局研究使地區部門如何配合區議會的功 能,使地區行政能名副其實,

其次-由於市民是期望對地區的市政管理有更多的參與,因此市政局應該將地 區管理的工作和資源下放予區議會,

最後,陳呂表示:「長遠來說,地區行政的目標,應該是讓市民與地區的 事務靈施和管理,因為資源上有很大的限制,要區議會負上制定政策的任是不 公平的,所以向市民交代仍然是決策部門的責任,因此區議會的參與,應只限於 諮詢,而不應負上行政上的畫任。」

廿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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