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所用
無
立法局議員李汝大認爲香港法例所用的語文與中國所 須與中國 | 致
用
者立
法
不局
宜議 亦
無
須汝
尋大
求
致香
港
類的
專建至 家議於
設
人李立
士議由
制分開
有分別存
容制
須
在
更万也
趨和題
許 他
保李
用他 篇
-
變他
說 存議
法辯 先由化說
:
別因
目 上說 進於 相 更:
於團時
體表議 致諮 貞
與端香
詢:今
存此
此既
信
乛
,自法 在 兩然
以建律
惟議和
。
J
保委語
法
地香
的港
法的
文
律司
例會專
的 內家
不饃
中也的
文需
論制
在仍
本有變
易若語
干立
名法
觳不能
市鎣詢
精然
神
語言媒介
香港的法律是本港最顯著
多假
檬若
化為
的趨
爲趨於一致
世 港 界他人 各並靜 地指寫 的出的 接 中
本以
人傩文星 不保件期
胸香文
同香建三 煎港議 意港
這法應在
港
項例採立
介面
使
放
它直容
或與
旳
族中
特
襄棄
在使
是用
不
在是極 很
多個豐
方
內容極爲豐富
建所取法
議用步局
語向會
文國
T
上的
民於委
司
點之 一
斷
智個
更
.
立
明此員
法
都開用 比放詞 中的
+
自兩會
體
必
和
地句
文中辯
與國論
中的中
國有文
所關立
用人法
者士問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