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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十 五
其
屬共
利
中 該 首核許
和他
許可
可許
或
項日,
。
詳
三處 次簽氏 義說 前氏 於這 一傷細根
十在 簽 指 務:
三间 訂千出
快四
-
。
「本處是要
續
不說
.
高於標準
「這些條件必須可以比得上本港的一般僱傭標準
亡列濓
事明本
故有港
中關法
的的例
僱僱
宗期 已接
之七:
一本 得:
契百在
解獲 約四
十九
將契 婚必 契約 能須 約亦 獲可
+ 其二七 十九 餘份九
宗宗 則契至 告與 嚮約
確
保
加規 得以 以定
員傭海
本比
賠條外
海外
I 俗凡 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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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往
綴;九
銷海
外
訂其八
之中三
其工
餘作
契約
年
人淸楚根據
改未 批上
獲 准本
得
膳包必
宿括須
僱
傭
則有 有關 待之
解投
決訴
.
約千五
三年
契
約
百內
可
草
有
十勞
八工
有
的
图腾
。
份處
權
當局
供工與
應資工
及
遺工簽
送作訂
同時
港數份
等
事假約
主必須與工人簽訂一份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