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
業僱
理如
詢保
七七
僱主如對承保商之地位有所懷疑
可向注册總署之保
六賠 關
或償僱發
監主 零組員
1 賠人
處對 四電償並
查承 六條促
七為例請
七五之僱 七」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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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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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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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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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險
被賠
業的
覇償 款條
習慣法之賠償
有
照 償承僱
保
員
之條投
賠例
償規保
足險
之。
償保險法例已於一九八四年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星期日)提醒僱主
須工
日今
爲處
僱擬
問
向
承
必
須
高為
達其
五僱
所以
有確
賣保
强制購買僱
一月:1日起生效。
起,
生強
效制
日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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