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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
與集
民政司黎
̇但
民政司談本港言論自由
亦過美
是香黎
不選國
在港敦 最有
後新
日(星期五)說 雖然香港沒有一個民選 聞自由及言論自由 而完成政府事務的唯 致某一形式上的協議 。
段
時由
達
黎氏在美 國商會午 午宴上致辭 辭時說 一 個 不能
這個 政
府通在
並
非是民選的政府
以獲得授權「强行通過 」一項 策或法例 能以投票方法來決定具爭論性的問題
制中另一個導致協議矽 議政治的
能特
集會的自由 黎氏說 「我們不能壓 與之協調
管理
୮
「 很
。
+
我
們做 的而
自依
「如果我們不是這
對權力
們的
想政府及大
有足
法過程中公衆骼 中公衆諮詢程序 立法局時 動議
情况出現
押 後
會官
現慶
解釋
.案解
後交立
。
之後 任何人士均
黎氏說 市民可
官守議員辦事
研究該項法案
守黎
9
,行直
並交接 會涉與
以該詢
。
政
請非府
參法程
有官交
色是
制
是
相我
。
例政
新聞 言論及
反言 言論 因 此我們要
成文憲法所賦予理論上的絕
夠
這地方 很快就變得無法
辨別能力
不
黎氏說 當政府將一
法案的議員發言後 辯論隨卽
與討論
涉 或 透 過行 政及立法 兩局非
守議員通常會成立一個委員 關官員就
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