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的當事人 政府部門及電力公司之間 須經過多年的 計劃及深入的談判 才能選定一條綫路。

胡氏說 「政府部門

口而不與利益

「在決定最後

影響人士的意見

有政

關府

的部 方門

面與

磋電

商力

+

小公司絕不能夠以公 自行決定

綫樂

路利

路前,當局必須認眞及以同情態度考慮受

「私人產業業主的權利不應受忽視。」

李鵬飛議

案及其

修飛

*

事員 項說

大部份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均表示支持該法

認爲該法案有兩方面 案有兩方面使他們感到關注

他們認爲在供電系統棧路仍在 系統綫路仍在策劃階段之時 必須

與 各 關方面磋商

李氏說

J

先我

這點至 重要

我們要求環境司保證 儘早與地區 諮詢

作們

委員會及鄉事委 先作磋商

「爲了盡量減少 能出現的糾紛 的糾紛及確保所 選擇的是最佳 路 提供這項保證是重要的

第 二

司付給土地

守議員認爲環境 科與 電 公

L

戶影司土

利的行持

的賠

經商時 必

有須額

非 宫 對兩方面不

偏不倚 就是 受供電系統影響的私人土地持有人給予公平 另一方面又要保障用 的利益。

+

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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