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I
程郭
境
巳他
等氏 有又
申說
請, 變工
書涉
之務
及 將特 繼別
理司 由在 而批
續重 更准
由要
改績
之件 人是他 士按强 說 距照調 離地稱
工盤: 地情一 之形噪 遠和音 近聲仍 而浪受
示示
政,首 月工
個 月
在期七
得間程
府該席
。
務
-
任
可時
港問 許期 加,許 督題
會和 證,
同對 行政
的可 倏就
以工可 執作證 行性的 。質條
之善郭 管處嘉
制理能
放項環 如司
寬修境 再目
其訂保 續前 對目護
期只 建的主
則能 築
須將 地是 得許 盤在噪 港可
噪於香 督證
音改 會之
同原 行有 政
內的時經 權一修
不力及訂
得獲公之 超得衆規
過放假例
十寬期使
。使工 個惟用務
月每動司
以之一港
改外規督
善使例會
政策件自
及件
局有
許
可所
處影
可
能限
理響
受制
批月
措一 准有
施星
申今 局個
請日
力對 許機於 可械在 證許夜
之可間
有證
效
。
發
聲
。
,期
或打樁
浪這
並五
後
環
干些
非一
攫條
表表
期延長三
效之晚 期簽上
發七
包和時
括批至
績准發
用之同
動 行
力項政 機修局
械訂已
之措批 申施准 請,簡
程以易 序便程 ,對序 及建治
申築罪
請,地
夜
八四〇三七 )
-
地間 盤及
八大題 四度有任 七疑何
課繳
差納
三樓問人 餉差
七差
餉
物請如
估
人士
業向對
工假 程期 許使
估軒其 價
詩業
可用
之
證動 簽力
發機
措械 施
查至餉
書盤准
處需許
電四或
話號其
理在進
: 大 他
工 許 行
五生差
期續長
翌晨
作可之
1 商餉
時工
二業問
繳納差餉人士並請留意通知書背面詳列有關提出更改
議並
議之辦法
之應課差餉估值或
新界
★ 四至 三十四號大生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