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署
難以
該項法
他
般謂
以環
事:
案
務
募境 得司 新鐘
定
九
撤此 年環
鋪法 小境 該案 販司 除之 管鍾
對其有利
甚每
盡作期
其不 或週何
-
有過 只工氏 對作說
何 小五:
量五六何 享天休氏 受之假在 週先之論
銀行職員
-
職即
員使
如
押
除現 人信
後辯論。
共時
各說
福目 理信
利的
則氏
大說
部天
同管 I
9
基在
執理
作小
行小
地販
經
氧
販
區管
並工 且作
範理
聞
成
不現
紋已
更改
佳由
凸
改由警方及市政事務
廣已 之於
故今
而年
宣四 告月 月
販
管
散
日
。
因
今日(星期四)在立法局動議 二讀 一九七
除撤銷法案。
由立法程序解散小
隊及規
今 小
份
撤日
可: 公無於
案期
販管理除(撤銷)法案
行僱
!.
:
如個別僱主認爲每週工作五天可行及
「基於上述理由
末進理及 每此 時國由
週
家之些
仍本
隨如 務論上 亦內論認 意個 員普述 會星點為 施別 施遍理
行推由
,行, 實或本
需人 工 知
出期時星
作道
現五稱期 六,
下
,六 天相
星午他之
愛只人
不適覺 當用得
期後相混
五人信亂
之車在情
I
。
J
於目 辦前
混湧 况
亂出些爲
公如
情市實另
室考 况外行
職慮
铀
每支
相當多 日本商界僱員
六天。」
爲另一支
貝
員推
。
以週持
a
行
求工星:
包 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