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指出

爲克服上 困難

入第一〇四甲條

引申,

以授權裁判

作供,以

渡被告人或已定

經濟司謝 新在

的養魚

謝氏是在

不魚

會場

養魚場管理有善法 生污染問題

不會

...

天的立法局席上表示,管理良好及位置適當 染情

情形

A

海盘

王澤長提出的問題。王氏詢及政府 有 灘附近養魚場所造成之染汙問題 。

無任何計劃管制位於

J

謝氏說 如果養魚場造成染污。海事處處長將可運用輪船及海 港管理法案賦予之權力 清除此等養魚場。該法案短期內將提交 行政 局 討論

律政主任方棟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動議一九七 年裁判司 ( 修訂)法案 二

法案中有兩項毫無關連而純屬技術性的修訂

方棟指出

-

涉及

寳程序中接 接納文件 本

文件譯本

爲証據的問題

Q

他解釋說

「本法案第二款乃修訂

由以

但凡非以英文書寫的書面供詞若有

的英原

有條 第八十一甲條 文譯本對照

便而

初本。

級又以

經由一位 首席按察司任爲翻譯員的人士核准者 便可在初級 序中按納爲據

第二項修訂則適用於

如犯法例尋求將犯 尋求將犯人引渡返港的案件

方式指出 在

宣處

証人往往不願意

港 基礎者

理這類案件方面有若干困難,因爲香港方面的 供 書 而該等口供書是可能作爲申請犯

他補-

說 現有裁判司條例第二十一( - )條並不包括將逃犯 引渡返卷的情形在內。

罪司起

+

法案建議在原有條例

規定任何人

之人士返港

程序中出庭

+ 四

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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