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指出
爲克服上 困難
入第一〇四甲條
引申,
以授權裁判
作供,以
渡被告人或已定
經濟司謝 新在
的養魚
謝氏是在
不魚
會場
管
養魚場管理有善法 生污染問題
不會
...
天的立法局席上表示,管理良好及位置適當 染情
情形
A
海盘
王澤長提出的問題。王氏詢及政府 有 灘附近養魚場所造成之染汙問題 。
無任何計劃管制位於
J
謝氏說 如果養魚場造成染污。海事處處長將可運用輪船及海 港管理法案賦予之權力 清除此等養魚場。該法案短期內將提交 行政 局 討論
律政主任方棟今日( 星期三)在立法局動議一九七 年裁判司 ( 修訂)法案 二
法案中有兩項毫無關連而純屬技術性的修訂
方棟指出
-
修
係
涉及
寳程序中接 接納文件 本
文件譯本
爲証據的問題
Q
他解釋說
「本法案第二款乃修訂
由以
但凡非以英文書寫的書面供詞若有
在
初
的英原
級
偵
有條 第八十一甲條 文譯本對照
便而
初本。
級又以
經由一位 首席按察司任爲翻譯員的人士核准者 便可在初級 序中按納爲據
。
第二項修訂則適用於
如犯法例尋求將犯 尋求將犯人引渡返港的案件
方式指出 在
宣處
証人往往不願意
港 基礎者
理這類案件方面有若干困難,因爲香港方面的 供 書 而該等口供書是可能作爲申請犯
他補-
說 現有裁判司條例第二十一( - )條並不包括將逃犯 引渡返卷的情形在內。
罪司起
+
法案建議在原有條例
規定任何人
之人士返港
。
程序中出庭
+ 四
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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