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集中

房屋建設委員會

主席由官員担任

非官守議員支持屋字法案

即將成立的房屋建設委員會,在初组成的過渡時

期三內,將會由一位政府官員出任主席。

房屋司黎 保德説 :此舉是因新委員會的組織及工

圍大為擴大,并将以往分散 個政府

位能夠全日 全日工作的政府官員担任

身上 上,因此主席一職必需由一

黎保德又表示,即使將來該委員會的工作踏上軌 道之後,主席職位·亦未適宜於由非官守委員出任。

黎氏於昨日立法局恢復辯論「一九七三年屋宇法案 澄清關於房屋建設委員會主席一職的問題,

他最後表示:鑒於上述各點當法案在委員會審查 階段,他將動議將法案修訂,俾該主席及副主席人 選,由港督全權決定委任。

非官守議員在昨日辯論中表示支持該法案。

司徒惠議員指出,一九七二年三月底為止,已有 一百六十六萬七千人 在各種公共房屋

樓例住

府雖然在這方面已有史無前例的龐大成就,但仍有 超過三十五萬人,等候公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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