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冒-
公務員
向工廠索取金錢
勞工處促廠主提高警惕
勞工處助理處長林和甫促請工廠東主提防有人 -
勞工處戰員索取金錢。
林氏謂:最近有甚多不法之徒冒認為勞工處督察 並向九區之廠方,尤其是深水埗及長沙湾區帶 索取金錢,作為支付該部门某等刊物之廣告費。
彼継謂:勞工處非常重視該等事件,並相信該等 不法之徒曾欺弱甚多工廠東主
林氏謂:卒年五月,有一名男子 被檢控·其後並被判在 監獄處之教導所服刑。第二宗冒-
事件乃生於上月 初-當該名男子到一间工廠葱款時-預先接获通知之警務人 員便加以拘捕。其後,該名男子被判處九個月監禁上過勞工處 接获第三宗冒-
事件之報告,惟並未拘捕任何人蓋該-
者未盡 露面。
林氏謂:勞工處任何戰局均無權為任何目的而向 公家人士索取金錢,而勞工處所出版之刊物則並無刊登廣告
被促請工廠束主注意:凡勞工處察均持有許可 正 江上附 丼 照片,姓名及簽名工廠主應向到訪之 阅其許可証,以確定其身
凡
為勞 工處戢員而向 等索取金錢者,須立即向就近之警 署報案,或向勞工處工業科之勞工事務高级主任 報。其電話為:K-六八八八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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