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則例。

雨後工作繁重

當局暫採緊急办法應付

立法局今日通过一項新法案,以減輕建築物條例 执行處,於最近雨災之後在工作方面所受压力。

這項修訂法案名為「一九七二年建築物修訂法案, 祗是一種臨時應急的措施,俾該處的工作人員,能 集中全力應付雨災所引起的情况。

法案主要規定,是在本年九月三十日前,暫時停 止審查建築图則、批准建築工程闸工及出入伙紙 等。任何此種申請, 如未於法定期内获得批准者, 亦不能作為已自動获准論。

上述日期倘有更改,將由港督在憲報宣佈。

不过,对於已完成的建築物,該處仍尽量設法黄 予臨時入伙紙,庶免阻延楼宇入伙。

工務司盡秉信在動議該法案時鮮 災之後,建築物條例执 人員集中全力於檢查受 大雨影响的樓宇及設法保持損毁楼宇的安全,自六月十 七 以來,該處接获要 援助或檢查私人樓宇事件逾 三百宗 另外還處理

件约七十宗

因此之故,所有圖畫審查建築图則和檢驗新機的 人員,全部已調配担任此項緊急工作。

工務司何立法局保証。這些人員将尽快回復本身工 作崗位,恢復審查图,批准闸工及簽入伙紙等工作。

白去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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