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報告書 ( 續 )

董事酬金及五名薪酬最高之董事/僱員

(a) 董事

(i) 酬金總額

有關董事酬金的詳情編列於賬項附註五內。

(ii) 酬金級別

茲將截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所有於年內曾出任本公司董事的酬金級別列述如下:-

級別(以港幣計算)

(1)無

至港幣1,000,000元

(2)港幣1,500,001元至港幣2,000,000元

人數

8

1

(3)港幣2,500,001元至港幣3,000,000元

1

(4)港幣5,000,001元至港幣5,500,000元

1

11

(b) 僱員

茲將集團屬下位列集團所聘五位最高薪人士( 包括本公司董事及集團其他僱員)之內而非為本公司董事 的兩位僱員在截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內的酬金(不包括以有關僱員所得的銷售佣金的形式而 已付或應付的金額)分析如下。該兩名僱員在截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內每人的酬金均位於無 至港幣1,000,000元之級別內。

(1)基本薪金、房屋津貼、

其他津貼及其他福利之總額

港幣

1,434.923

(2) 退休金計劃的供款之總額

32,771

1,467,694

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本年度内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並無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僱員退休金計劃

本公司為其月薪僱員,日薪僱員及高級行政人員提供無須僱員供款的界定利益退休福利計劃,分別為「中華 汽車一般月薪僱員退休金計劃」,「中華汽車退休金計劃」及「中華汽車高級行政人員退休金計劃」。上述三項 計劃之資產是由獨立信託人持有,並已向職業退休計劃處長註冊。僱員之退休福利乃根據他們之最後薪金和其服 務年期計算,本公司向此三項計劃的供款乃根據獨立精算師所作之精算估值而定。精算師現時每年為此三項計劃 作出評估,供款額由公司賬目支付。本公司於是年度按照有關計劃信託契約之條款供款,為此三項退休金計劃付 出港幣71,699,000。

根據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為上述退休福利計劃作出之最新精算師評估報告中,顯示上述計劃除「中華汽 車高級行政人員退休金計劃」有足夠資產支付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即時遣散之負債外,其餘計劃並無足夠資 產支付即時遣散或計劃延續之負債。惟本公司已提撥足夠準備金以填補該等差額,列於第二十七頁賬項附註十七。 上述計劃之精算師為華信惠悅顧問有限公司 ( 前稱惠悅顧問有限公司)。精算估價乃採用總成本估值法。主要假 設為:投資回報率及薪金增長率為每年百份之八:正常退休年齡為六十五歲;以及與年資有關之員工流失率。其 他於報告內有關該三項退休福利計劃之資料簡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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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於股本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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